哪些人适合绝经激素治疗?
绝经激素治疗是一种医疗措施,不能乱用,必须有需要的人才能用,一定要“有适应症、无禁忌症”才可以应用。
绝经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共有3条:(1)绝经相关的全身症状,如潮热、盗汗等血管舒缩症状;(2)阴道干燥、性交疼痛等泌尿生殖道萎缩症状;(3)骨质疏松症或骨质疏松高危因素。如果有全身症状,则首选全身作用的药物,如果只是局部症状,则建议局部问题局部解决,采用局部的小剂量雌激素治疗。
“窗口期”是近年来最大的进展之一。60岁以前或绝经10年内的女性启动绝经激素治疗的风险更低,更安全。我们将“60岁以前或绝经10年内”称为绝经激素治疗的窗口期。在应用过程中需定期评估,至少每年全面体检一次,根据体检结果,只要没有新的禁忌证出现就可以继续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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