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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孕经孕期瘙痒也会引起早产

医院订阅哦!在准妈妈“十月怀胎”的过程中,常常会遭受瘙痒的折磨,今天我们就一起认识一下各种瘙痒的原因及应对办法。

妊娠期皮肤症是孕妇出现最多的一种瘙痒。一般在怀孕6~7个月时发作。对于这种瘙痒可以不用理会,对胎儿没有任何不良影响。

妊娠丘疹也叫妊娠痒疹,发生率仅有2%左右,通常在怀孕4个月~7个月之间发生。丘疹一般于分娩后1个月内自行消退,瘙痒也会随之消失,因此一般也无需特殊处理。

妊娠期湿疹这是很多准妈妈在孕期都会遭遇的。这种湿疹主要是孕期激素变化引起的,虽然瘙痒难耐,还会伴有糜烂、结疤,但对宝宝并无太大影响。

以上几类瘙痒不会对胎儿造成大的影响,准妈妈可以口服维生素C和葡萄糖酸钙辅助治疗,个别瘙痒严重的,可以局部使用炉甘石注射剂止痒。但如果是以下两种瘙痒,准妈妈可就要高度警惕了。

妊娠疱疹通常发生于妊娠3~6个月,开始有全身不适、发热、皮肤发痒等症状。数天后可出现红斑、丘疹、水疱等,疱破后结痂、愈合,留下色素沉着;间隔数日至数周发作一次,每次发作均会引起剧烈瘙痒,有时还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。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,但死胎、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高达50%,因此一定要高度重视。

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严重瘙痒,伴有皮肤黄染的病症,通常在怀孕7个月以后发生。这种瘙痒,首先出现在手掌、脚掌,逐渐由四肢向心性发展,80%发生在孕30周后。剧烈瘙痒出现后1~2周出现黄疸。这种病症同样对胎儿的影响是致命的,可引起早产、胎儿宫内窘迫、超体重儿、死胎、死产等,需要尽早确诊,加强监护。

当孕期发生瘙痒时,不能置之不理,但也不必惊慌失措,要辨清病因,及时确诊,切不可胡乱用药。

(作者单位:河南省医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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